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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管理精准化发力精确化排名 日期:2014-09-18          来源:环境新闻
  今年上半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显示,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中,仅有9个城市达标,广东省占4席:深圳、珠海、湛江、云浮。
 
  在近年来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月、季度空气质量排名榜上,珠海、惠州、深圳、湛江等地更是长期位居前十。
 
  成绩背后,是广东省的精细化治气探索。
 
  精细化管理、精准化发力、精确化排名,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始终遵循这样一个原则:精工出细活。
 
  瞄准目标逐微克攻坚
 
  “要坚决打好全区域攻坚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看到希望。”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今年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明确要求。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加大,想要突破十面‘霾伏’,必须实施更精细化的管理。”广东省环保厅厅长李清表示。
 
  进入精细化治气决战新阶段,除进一步深化工业源治理外,广东省将黄标车淘汰、机动车尾气治理、小锅炉淘汰、工地扬尘控制、油烟治理等作为根治PM2.5污染的精细良方。
 
  李清表示,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及早谋划、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走出一条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路。
 
  据了解,早在2008年,广东省就以办好亚运会为契机,全面实施《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力推进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但成效是初步的,工作是阶段性的,大气污染形势仍然严峻。”李清认为,全省空气质量正处于改善与反弹反复拉锯的艰难时期,要取得和过去同样的一份成绩,需付出以前10倍的努力。
 
  广东省大气环境首席专家钟流举介绍说:“因为末端治理措施已经用得‘七七八八’,面对国家要求2017年PM2.5比2012年下降15%的目标,需要逐微克攻坚。”
 
  找准顽疾精准化发力
 
  黄标车黑烟、机动车尾气、工地扬尘、餐饮油烟已经成为广东省大气污染的顽疾。
 
  据了解,为防止黄标车跨市污染,广州、深圳、佛山和东莞4市已经在各自行政区域内成功实施了黄标车闯限电子执法。
 
  据广东省环保厅大气处处长陈文韬介绍,珠三角跨区域黄标车电子执法系统已基本建好,年内有望在珠三角全区域实行黄标车电子执法。
 
  据统计,广东省今年上半年发放有效环保标志约1131万张,发放率超过94%,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约15.4万辆。各地市也在不断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总面积已达5982平方公里,珠三角各市、汕头、湛江等市限行区范围已涵盖整个城市建成区。
 
  “通过升级油品质量,机动车尾气污染形势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广东省环保厅大气处负责人介绍说,广东省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油品升级,2014年底前珠三角将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油,2015年6月底前,全省全面供应国Ⅴ车用汽油和柴油。
 
  据介绍,珠三角各市和阳江、湛江、茂名、云浮、清远已经于今年7月开始供应国Ⅴ车用汽油。
 
  今年4月,广东省政府与各地市(区)政府签订了《广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据悉,今年全省计划淘汰燃煤锅炉1283台,上半年已完成了964台。
 
  “治理工地扬尘,要制定更加精细化的环境管理措施。”在今年4月举办的广东环保论坛上,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要求,努力降低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水平。
 
  广州出台了59项关于扬尘污染控制管理的措施,囊括建设工程施工、道路、露天焚烧等7个领域的扬尘污染监管工作。
 
  铁腕手段打好攻坚战
 
  钢铁厂冒出的黄黑色雾气笼罩了天空,陶瓷厂无序排放的粉尘漫天飞舞,发电厂烟囱里滚滚而出的黑烟直冲云霄……
 
  在今年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一条仅10分钟的全省环境暗访片,让现场参会的各地市长如坐针毡。
 
  据介绍,近年来,广东大气环境执法保持高压态势,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
 
  “在佛山执法,不会因为与企业相熟而难以下手,该罚的罚,该查的查。”一位互调到佛山进行执法检查的广州环境监察人员坦言。
 
  为防止“环境执法不严、人情执法、以公谋私”现象,广州、佛山、肇庆和清远4市环保局将执法人员异地互调,实施区域执法。
 
  从去年8月起,广东省公布珠三角10个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月报及排名,今年起每季度公布全省22个地市(区)的空气质量状况,倒逼地方政府推进大气治理。
 
  “肇庆:第一季度,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6.84,排名第二十二;第二季度,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5.89,排名第二十二。”肇庆两次垫底,引发公众对政府治气不力的批评。
 
  排名发布的第二天,肇庆市就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投入5000万元,采取八大措施治理大气污染。
 
  同时,各地空气质量指标也被纳入当年环保考核评价体系,省政府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项目进度滞后、环境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地区将予以约谈问责。
 
  此外,广东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取得了新进展,《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现已被列入省立法规划,各地市也陆续出台了相应法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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